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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规则

一、图书借阅室对读者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凭借书证领取代书板入库,选书时要避免乱架及损坏图书,不准携带书包等物入库。
二、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代借。
三、读者对所借图书应进行检查,发现内有污损、涂写及缺页等,应向管理员说明情况,否则借出后责任自负。
四、办理借书手续时,应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起交给出纳台,由管理人员办理借书手续后方可携书离库,未办手续携书离库者将按偷书论处。
五、本室图书借期:学生一个月,教职员工两个月。凡需续借者,必须在到期前三天由本人携带着借书证和需续借的图书到书库办理续借手续。
六、进入借阅室注意卫生,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杂物。
七、对损坏图书、偷窃图书等行为,将按本馆《违章处罚和赔偿办法》处理。


过刊借阅规则

一、本库收藏我馆历年过期期刊、报纸合订本,读者凭借书证登记换取代书板入库开架借阅。
二、读者自己的书籍、书包等不能带入库内。
三、本库期刊学生借期为一个月,教师为二个月,凡需续借者,必须在到期前三天内,由本人携带借书证和需续借的书刊到书库办理续借手续。
四、办理外借手续时,应将借书证和所借书刊一起交给出纳台,由管理人员办理借书手续后方可携书离库,未办手续携书离库将按偷书论处。
五、读者应对所借期刊进行检查,发现有污损、缺页等,应及时向管理员说明,否则由读者负责。
六、要注意卫生,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七、对损坏、偷窃书刊等行为,将按本馆《违章处罚和赔偿办法》处理。

现刊借阅规则

一、本室实行开架阅览,读者凭本人借书证或学生证登记并换取代书板后入阅览室。
二、读者自带书、包等物品不得带入室内,可放入书包柜内,由读者自行保管。
三、本室报刊只限在本室阅览,不得携出室外,阅后放回原处。如需复印可与管理人员联系,本馆复印。
四、现期报刊概不外借。
五、要爱护报刊,不得涂划、污损、撕页。要爱护桌椅、墙壁、门窗等设施,不得刻画涂写,离室前将椅子放回原位。
六、要文明礼貌,保持室内安静,注意卫生。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吃零食,更不得向窗外抛掷杂物。
七、遵守本馆其他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自习室规则

一、走动脚步要轻,不准相互交谈,如确有必要讨论时,声音要轻,禁止播放收录机。
二、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吃零食、乱丢纸屑和果壳,不得向窗外抛掷杂物。
三、严禁在桌椅、门窗和墙壁上涂写刻画。
四、节约用电,爱护照明设备和其他一切设施。
五、离开前将椅子放回原处,闭馆时协助工作人员关好门窗和电灯。
六、遵守本馆其它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电子阅览室规则

一、读者凭学生证或借书证入室并换上机牌,凭牌号对号入座,无空机不得入内。收费以小时计算,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收费使用电子阅览室专用上机票。
二、进入室内注意安全,不得装拆主机电源,未经培训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谢绝上机。
三、按规定程序操作,遇有故障或技术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由工作人员或有关专业人员处理,不得擅自处理,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四、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带软、光盘等移动存储设备入室干扰计算机系统,不得私自随意更改、删除机上的程序和文件,严禁玩游戏。
五、不得在网上进行犯罪活动,传播和收阅黄色反动信息,不允许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利。
六、操作完毕,应按规定程序关机,将椅子排放整齐,经管理人员检查后凭上机牌换回学生证方可离开。
七、保持室内安静、清洁,严禁吸烟、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系(部)图书资料室管理规则

1、系(部)图书资料室根据本系(部)专业设置收藏图书及相关资料,并委派专人管理,图书馆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2、系(部)图书资料室藏书主要供教师的教学科研和各系(部)优秀学生使用,为方便共同利用,应以阅览为主,如需借出阅览,只可短期(一般为一个月)。
3、系(部)图书资料管理员必须建立借阅登记帐目,详细填写书名、登录号、日期。
4、系(部)图书资料室对所藏图书资料应进行科学管理,并按中图法进行分类排架,以满足教学科研需要。
5、系(部)图书资料管理员必须按照本系教学大纲、科研需要有计划地搜集必要的参考资料书目,平时加强与图书馆的联系,反映教师对图书资料的需要和意见,及时领取新书。
6、资料室因教学科研需要购买新书时,及时与图书馆取得联系,并提供具体的书目清单。
7、资料室用本系(部)有关费用购置的图书资料,必须送交图书馆统一登记、编目后,经流通部办理出借手续仍归各系(部)使用(否则财务部门不得予以报销)。

违章处罚和赔偿办法

一、本馆实行超期罚款制度,读者所借书籍必须按期归还,如确因需要续借,必须本人带借书证和需续借的书刊,在到期前三天内到书库办理续借手续,否则作超期处理,超期按0.1元/天累计,超期6个月不归还者,作丢失赔偿处理。
二、对于轻微污损书刊但不影响使用者,给予批评教育、停止借阅或处以相应的罚款。污损特别严重、缺页者,按丢失书刊处理。
三、凡遗失图书期刊者,应按同版本之原书刊赔偿,每册收加工费5元,不能赔偿原书刊时,按下列规定赔偿:
1、一般书刊按定价3倍赔偿(89年以前图书按定价的5倍赔偿)。
2、贵重珍本、成套或连续图书按原成套价5倍赔偿。
3、外文原版书刊按当前汇率折合人民币5倍赔偿。
4、每年出版的期刊,丢失一期按全年各期之和赔偿,并收加工费每册5元。
5、赔款后,读者又找回原书,所赔款项可如数归还本人,从赔款之日起计算过期罚款。
四、对偷窃书刊资料者,除追回原物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停借书一个月至一学期,情节严重者交学院保卫处处理。
五、凡违反本馆规章制度又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停止借阅直至报请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图书馆是消防重点单位,全体人员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群防群治、预防为主,共同维护图书馆安全。
一、图书馆主要安全责任人为馆长,各部门安全责任人由各部门部主任担任,各责任人要随时检查、督促,不断改进各责任区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二、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上岗谁负责,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工作人员要掌握各种防火、防水、防盗知识,做到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具,会组织应急疏散。
四、工作人员要熟悉大楼内消防设施位置、使用方法,熟悉消防预案。
五、做好防盗工作,人走关门、关窗、关灯、关电脑或其他电器,值班员要对出大楼物品进行检查,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并要巡视,关门前要清理检查大楼内一切易留人处。
六、大楼值班员应熟悉大楼内消防设施,并能与校内校外有关部门联系,做到随时处理相关问题。
七、大楼内严禁烟火,严禁随便使用消防器材。对过时消防器材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尽快更换。
八、进入大楼内一切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服从管理。对违反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入馆须知

一、校内读者凭本人的有效借书证或阅览证入馆,校外读者凭介绍信及有效证件与馆长办公室联系。
二、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为保证馆内安全,严禁携带明火、易燃品及其它危险品入内,严禁在馆内吸烟。
三、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在馆内朗读、喧哗或大声交谈,入馆后请将手机和BP机调至震动或关机。
四、保持馆内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
五、爱护馆内资源。禁止在图书、报刊资料上涂抹刻画。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
六、维护馆内秩序,不得抢占阅览座位,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
七、进入图书馆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衣装整齐,禁止穿背心、运动短裤、拖鞋入馆。
八、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


读者指南

一、办理借书证
新生入学时,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在学生毕业前还清所借图书后由图书馆收回、注销。
学生如遇借书证遗失情况,必须立即到图书馆挂失,一周后可到图书馆流通部办证处补办,如因挂失不及时,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毕业前1个月的学生一般不再补办。
二、借书方法
本馆各书库、参考阅览室均实行开架借阅。所有读者均可凭证领取代书板入库、室查找所需要书刊,然后再携所需书刊到管理人员处办理有关借阅手续。如未找到所需书刊可向管理人员咨询或进行预约。对所借的书刊,应当场自行检查,发现书刊有缺损、条码损坏、涂画等情况应当场向管理员说明,否则责任自负。
三、阅览方法
本馆各阅览室都设有自修区和阅览区两部分。凡需进入阅览区的读者,应主动出示借书证,由工作人员利用计算机办理入室登记手续,然后领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室借书阅览,读者自带的书、包等物品不得带入阅览区。室内书刊每次只能取1本阅览,阅后应放回原处。如需外借,请凭借书证到管理人员处办理外借手续,不得擅自携出室外。如需复印,请押证登记,复印完立即归还。
四、借阅数量及期限
读者类型 借阅册数 借阅期限(天)
总数 其中文学类
教师 20 不限 60
职工 10 不限 60
学生 6 1 30
离退休人员 10 2 60

图书馆文明服务公约

一、读者第一、服务至上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为全院师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爱岗敬业、坚守岗位
熟练岗位业务、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开放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擅自离岗、串岗。
三、主动服务、热情周到
明礼诚信、主动热情、礼貌相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做好咨询,有问必答。对待读者的提问,应耐心细致,回答明确。
四、仪表端庄、举止文雅
举止文明,不在岗位上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等。仪容端正、衣着整洁。环境优雅、室内卫生整洁、窗明几净。书架、书刊摆放整齐有序。
五、处理违章,公正合理
尊重读者,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行事。处理违章行为,要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理服人,处罚公正合理。
为了加强监督,改善管理,图书馆欢迎读者提出合理意见,对读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认真对待,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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